关于开展校级实验实训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宣城职业技术学院 发布日期:2025-05-21 08:29:00 浏览数:101 【打印】 【关闭】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切实提高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8号〕和《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5]43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校级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坚持师生员工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以检促优,以查促改;坚持统筹实验实训室发展和安全,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检查内容

1.全面隐患排查。主要针对Ⅱ级实验实训室,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在安全管理制度、场所环境、日常管理、安全设施、水电基础安全、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仪器设备安全等方面全面开展隐患排查。

2.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从实验实训室化学品储存硬件条件、试剂安全管理情况、化学品存储总量、试剂使用记录情况、化学废弃物储存及回收情况等方面开展专项隐患排查。

3.仪器设备安全专项检查。针对高速机械、电气、激光、辐射、粉尘、制冷、高温等仪器设备,从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警示线、张贴固定资产条形码、使用维修保养记录、仪器设备接地保护等方面开展专项隐患排查。

4.实验实训室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针对实验实训室机电起重类设备、压力容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气瓶(体)等实验室特种设备,从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设备定期检验、实验气瓶有效固定防护等方面开展专项隐患排查。

5.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从消防安全制度、消防设施管理、用电防火管理、疏散通道及设施管理等方面开展专项隐患排查。

6.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台账专项检查。针对实验实训室工作日志、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管理日志、实验实训室开放工作档案、管制类化学品管理台账、实验实训室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实验实训室危险废物贮存交接记录台账等日常安全工作资料和管理台账使用记录情况的专项检查。

7.安全管理制度专项检查。检查是否建立健全各项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实验守则、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准入培训制度、应急预案、卫生值日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上墙,师生是否熟悉并严格遵守。

三、检查安排

1.检查时间:2025年5月

2.检查范围:全校所有完成安全分级分类的实验实训室。

3.检查安排。在各二级学院自查基础上,学院将外请专家开展校级实验实训室安全专项检查

4.问题整改。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实验实训中心和二级学院形成整改工作台账,研究制定整改实施方案。按照共性和个性问题进行分类研究,协助隐患实验实训室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和隐患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压紧落实责任,督促完成闭环化整改消除工作。

5.总结提高。整改完成后,学校将对安全专项检查进行总结反思,积极查找工作不足和管理漏洞,在责任、制度、措施、资金、预案等方面不断加强“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安全管理,切实做到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就切实消除和解决一个安全方面的突出隐患问题,建立健全实验实训室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结合学校工作方案,研究制定本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实验实训室分级安全检查的频次要求,积极组织实验实训室开展专项检查前的自查自纠工作,高效配合完成校级实验实训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并将自查结果在智慧校园平台内填报。

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docx


实验实训中心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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